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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和所破产管理人业务|广西新合力冶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成功召开 |
时间:2021-09-17 10:2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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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5日上午,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在钦州召开广西新合力冶金有限公司(简称“新合力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于会上表决通过了相关决议事项,为推进新合力公司破产重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21年4月26日,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根据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定,以(2021)桂0703破1号裁定受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新合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公开竞争,并经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报请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同意,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桂0703破1号决定书,指定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本所)担任新合力公司管理人。
本所接受指定后,由钟小慧律师牵头、由郭广律师担任负责人,迅速组建了以*员律师为主力的具备扎实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团队,依法有序开展工作。经管理人调查,新合力公司虽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仍有被拯救的希望和价值,清偿债务后能恢复正常经营能力,为此,2021年8月11日,根据管理人申请,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桂0703破1号之一裁定,裁定自该日起对新合力公司进行重整。
为响应当前国家和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势和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新合力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以“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形式召开,管理人对此形式变更事项,向债权人进行了逐户事先书面通知。当天会议,实到债权人91户,所代表债权总额15.4亿余元,实到会债权人户数占应到会债权人户数的77.78%,实到会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应到会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的97.45%。会上,由郭广、冯春丽、唐正光三位律师代表管理人作报告,债权人在听取了有关管理人执行职务、审查债权、管理人报酬方案以及新合力公司财产状况等事项报告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和债权人委员会组成成员。
管理人将以此次会议的成功召开为契机,在人民法院、债权人的监督下,继续秉承本所“克己尽职,服务社会”的执业理念,依法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努力推动新合力公司破产重整工作取得更大的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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