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被告人许武焕供述,(1)“消费来福”是李国生于2006年3月首创。“消费来福”模式的具体内容。公司以其名下的私人账户收取会员消费款。(2)许武焕、李国生、徐浩峰、张桂南、谭志欢在多来福公司、永乾公司的任职、职责及公司机构组成。公司招商会主要是发展新商行、新厂家,李国生、徐浩峰、张桂南负责讲解“消费来福”和解答提问,黎其新负责与商行签订合同,石华珠负责与产品供货商签合同。(3)公司是用后来消费会员的钱支付前面消费会员的返利。公司“控股或投资”的双响炮饲料厂、广州四会某玉石公司、养猪场、武汉老兵创业公司、辽宁朝阳房地厂等项目,都是新收购的,没有利润转到永乾公司。(4)梁有妹知道“消费来福”,参加过招商会,还自己买权。(5)公司支出几百万元广告费,在人民日报等媒体作夸大宣传是为包装公司,让更多人参与“消费来福”。(6)付连荣2006年10月到公司工作,任行*办副主任,也是股东,每月工资1800元。主要负责公司的公关、外联等工作。公司的新闻媒体宣传大部分由付负责操办。付参加过招商会,知道“消费来福”和“双响炮”模式,知道公司被人举报涉嫌传销,为此还专门联系了人民网等几个网站搞链接做正面宣传。2007年7月公司还给付连荣200万元用于摆平工商局查处公司涉嫌传销的事情。(7)2007年初其安排许晓珍、杨通保在农行开设6228480830042128116、6228480830041302910两个账户,专为收取公司发放的市场维护费,然后转账给李、徐、张,大约每人分了200多万元。其还以“黄艳”名义在江西吉安市梁恩庭介绍的商行买权,共投资42万元,得到返利15万多元,转入黄艳农行账户。还叫杨剑开设两个农行及一个工行账户归其使用,转入杨剑名下账户的500万元是预备用于出事后救人的钱。
70、被告人徐浩峰供述,(1)永乾公司成立情况、公司结构及人员组成,其和李国生、许武焕、张桂南、谭志欢是公司核心成员。李国生提出“消费来福”和“双响炮”模式的具体情况,兑奖返利及各种提成的情况,消费会员根据业绩可以分为主任、经理、总监等。(2)公司投资双响炮饲料厂,以及所谓的房地产、种猪场、玉石厂及饮料厂等,有的没有实际投资,有的还没有签订协议。(3)付连荣是公司顾问、行*办主任,每月补贴1800元,还以女儿的名义在公司入股。付帮助公司联系各大报纸、网站做宣传和外联工作,同时负责让新闻媒体不对公司做负面报道,所需费用均在公司报账。除了中国食品质量报、妇女报及中国*协报外,其他报纸都是付连荣负责。2007年7月公司还给了200万让付摆平工商的查处。(4)其以公司名义出具给付连荣的200万元借条,实际上是其与付的个人债务;其未经公司同意给付开了一份“免职通知”。公司入股彤阳林业的股金转到付的账户,后来有部分转入其账户,是其向付借款。(5)徐浩峰名下的农行6228480830073618118、622848083152448414、6228460830000391015账户主要是从永乾公司获取的市场维护费。户名为江映的农行9559980839936396416账户是其使用,账上资金是永乾公司存进的市场维护费,其中少部分分给了李国生。除以自己的名义入股外,其还以江爱群、杨彩香、徐艺嫚、钟源昌的名义在公司入股并获得分红。其在农行9559980839242169010账户的钱有永乾公司发放的工资、股东分红及从江映账户转进的市场维护费等,其再分给李国生、张桂南等人。